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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电商营销新模式(农村电商运营模式)

作者:admin日期:2023-01-21 14:30:53浏览:47分类:电商模式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电商营销新模式,以及农村电商运营模式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农副产品怎么做电商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下现在比较普遍的几种农产品电商模式:

1、B2B:由老百姓直接通过平台批发给收购商,种植户/合作社——一级批发/二级批发/商店。主要代表有一亩田。

2、B2C:由老百姓直接通过平台零售给终端客户,种植户/合作社——终端消费者。

3、一件代发:一件代发主要指老百姓不具备平台操作能力,不具备品牌建设能力的情况下,怎样能做好农产品电商销售呢?那就是直接合作各平台的水果店铺,来按照店铺方的要求进行供货。

4、同城配送:严格意义上来讲,同城配送并非纯电商模式,主要是通过同城生活平台,老百姓在平台上下单,供应商进行农产品配送,类似美团模式。

5、预售模式:预售模式也并非纯粹的电商模式,与订单式生产大同小异,即在农产品快上市前,通过平台提前进行预售。

6、众筹模式:农产品设置较大起订量,在平台上进行预售,消费者进行拼单,单量达到起订量时便开始发货,通过集中订单的模式来降低成本。主要代表轻松筹。

以上几种就是现在农产品电商的主流销售模式。从销售模式上可以看出来,农产品电商与传统农产品批发最大的区别其实是供应链。

选择农副产品:农副产品选择上一定要适合电商的经营逻辑。

电商平台选择——结合公司定位考虑

电商平台选择很关键,结合自身资源和公司定位决定

三顷良田将立足农产品消费服务的广阔天地,以人为本、整合资源、创新模式,围绕“米袋子”、“菜篮子”、“大型现代涉农集团”的总体战略目标,以“立足农、提升农、跨越农”为导向,建设“时令农产社交平台”的功能体系,着力打造以时令农产品产业园项目为龙头,依托辐射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终端销售网络实体与电商平台的产业版图,发挥线上线下网络优势和规模效应,构建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多品种、多层次、多模式的时令农产品绿色交易新体系,树立行业领头羊的地位。

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有哪些?具体。

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主流模式

电子商务有很多种不同的形式,比如B2B、B2C、C2C等,考虑到农村电子商务参与人的特殊情况,按照买卖的双方是直接参与还是通过代理人来参与电子商务的流程中,将农村电子商务分为三种模式:A2A(agent to agent)、A2C(agent to consumer)、C2C(consumer to consumer)。

(一) A2A模式(agent to agent)

这里的A2A,是agent to agent的简写形式,这里的A指代理人,而A2A是指电子商务中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通过代理人来参与电子商务过程。

应用这种模式的比较出名的是“兰田模式”。

兰田模式是以“世纪之村”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的运作模式。这种模式主要由平台企业、信息员、销售商和釆购商四方参与,兰田集团公司作为最主要的平台企业,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的构建和运营,负责交易规则的制定和完善,负责代销代购渠道的建立和管理。而信息员则负责买卖信息的发布,促进买卖活动的成功,一般多由拥有上网能力的农产品商人或者农资商人充当,作为农户与平台、消费者与平台、生产商与平台之间联系的桥梁,是形式中的代理人。生产农副产品的农户或者合作社、提供农资的生产商或者经销人作为销售商,通过信息员(可以是专门的信息员,也可以自己申请成为信息员)发布自己的供货消息,农产品商家、需要农资的普通农户或者合作社作为采购商则通过信息员购买所需商品。

由上述案例,可知A2A模式的农村电子商务的主要流程如下图所示:

(二) A2C模式(agent to consumer)

这里的A2C,是agent to consumer的简写形式,是指在电子商务市场中,生产者或者销售者通过代理人与消费者之间产生营销关系的一种电子商务模式。A2C的A指的是代理人,C指的是个人消费者。

近年来,涉农产品网络经销商在农产品产地大量涌现,他们在淘宝等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店铺,从农户或者农业生产合作社手中收购农副产品作为自己的货源。当地农户和合作社找到销售渠道的同时,也为自己带来了代理收入。这些网络经销商,就是A2C模式中的代理人。A2C运作模式下,出现了不少成功的案例,甚至有代理人已经打造出一批出名的网店和品牌。这里选取中闽弘泰网店以及赵海伶的网店作为案例来分析一下A2C模式的运作流程。

2009年5月福建省安溪县中闽弘泰茶农王大伟兄弟在淘宝商城开了“中闽弘泰铁观音旗舰店”。出售当地产出的优质的铁观音,以优质货源和低廉的价格为网店的亮点,仅仅两年多的经营,中闽弘泰网店年销售额达到1000多万元,客户群过20万,网店知名度越来越高,开始形成品牌。2011年,王大伟组织当地茶农成立了“中闽弘泰茶叶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实行“五个统一”管理,保证提供优质铁观音。获取更多的效益的同时,让更多的农民受益于中闽弘泰网店。

赵海伶,四川省青川县人,大学生毕业后返乡。汶川地震发生后,立志于服务家乡人民。考虑到家乡特产销售难的状况,她在淘宝网上开设了一家网店,专门销售蜂蜜、木耳、竹苏等当地土特产,她挨家挨户地向大山深处的村民们收购土特产,然后通过淘宝网店向全国各地的客户销售。由于其销售的产品货真价实,物美价廉,在淘宝网上好评如潮,销量直线上升,2010年9月被评为全球网商大会“年度十佳网商”的荣誉称号。赵海伶称将组织合作社,让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增收的行列。

由上述两个例子,可以看出电子商务模式的运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 C2C模式(consumer to consumer)

C2C,即consumer to consumer,是指个人卖家与个人买家之间直接通过平台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模式。这种电子商务模式并非农村电子商务的特色,在电子商务领域非常流行。按照中国最大的C2C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的统计,2010年,C2C市场交易额超过了4600亿元,淘宝网商数量超过了106万。可以说,目前的电子商务非常繁荣。然而涉农的起步却很晚,直到2011年才开始展露头角。由于C2C的单个参与者的生产能力和购买能力都不高,涉及的金额较少,成功案例不少,但是涌现出来的出名案例却不多。在农业C2C中,经常提及的是沙集镇模式。

而所谓沙集镇模式,是江苏省雎宁县沙集镇出现的一种C2C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当地村民,自发式开设网店,在网上销售自己生产的板式拼装家具。在扩大家具销售范围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的加工、物流、原材料、电子商务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了一条产业链条。有人曾称其为“自发式产生,裂变式增长,包容性增长”,这种以农户为主导的“农户,网络,公司”的C2C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值得期待。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归纳出农村电子商务的经营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种电子商务模式的优缺点分析

A2A、A2C、C2C这三种农村电子商务模式,下表对这三种模式的特色进行了比较分析。

由上述特点比较可知,A2A、A2C、C2C三种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各具优缺点。

A2A模式的优势:

(1)惠及整个区域范围的所有农户,A2A模式是由政府或者平台企业牵头的,在最初的规划中,就是以区域内所有的农户作为服务对象,不管其经济水平、知识文化水平如何,都可以享受这种服务。

(2)信息员的介入,弥补了农民上网与营销水平低下的问题,使农村电子商务成为一种可能。

(3)平台企业介入,负责代购和代销,集体运输,解决了困扰农村电子商务多时的物流配送问题。

(4)参与各方基本利益一致,各取所需,实现共赢。农民希望通过电子商务解决“买难卖难”的问题,提高自己的收入的同时,获取丰富而廉价的生活生产物资,而信息员则希望通过自己的技术服务获得佣金。平台企业希望网上销售能够繁荣,获得良好的声誉和用户覆盖度,从而获得丰厚的服务收入和广告收入。政府希望可以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能够有一个漂亮的业绩。

(5)由政府牵头组织或者支持,方便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一体化建设,一平台多功能共享,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A2A模式的劣势:

(1)环节较多,不利于监管。在模式中,卖方和买方都要经过代理人,才能与交易平台联系,这样就延长了流程,增加了环节,这就增加了管理和监管的难度。

(2)平台的建立和维护,交易规则的制定和完善,都依赖于牵头企业或者政府。牵头企业或政府还承担着代购代销、物流配送等职责,这些都对牵头企业或者政府的综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也为这种模式的建立制造了额外的难题。

(3)交易平台为一定区域内的农户或者合作社提供服务,这些农户或者合作者在农业生产方面有着极大的相似性,他们的需求以及可能提供的农副产品种类都比较集中,使得平台的经营范围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产品门类较为单一,不利于与综合电子商务平台的竞争。

A2C电子商务的优势:

(1)借助淘宝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使用已经相对成熟的交易规则、支付手段及信用评价机制,减少了重新建立和维护交易平台的费用,更加的方便、安全和廉价。

(2)将部分特色农产品的销售范围扩大到全国各地,实现了区域生产与全国市场的对接。

(3)解决了部分农户不能上网而不能参与电子商务的问题。

A2C电子商务的劣势:

(1)有中间环节。

(2)农户通过代理人与销售平台产生联系,农户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复杂,可能是一次性的交易联系,也可能是长期的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有契约的约束,也可能仅仅是口头约定,双方之间的关系由双方的经营状况决定,并不稳定。

(3)对于农户而言是单向的销售,农户并不能通过此模式享受电子商务在买入方面的好处。

(4)代理人多为自发形成,其代理的范围因为代理人自身的实力和代理意愿,往往限于较小的范围,不能惠及区域全部。

C2C电子商务的优势:

(1)借助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无需自建平台,减少了平台建立与维护费用,使用已经成熟的交易模式与信用评价机制,减少了交易中问题发生的可能性。

(2)销售范围面向全国,实现了部分农产品与全国大市场的对接。

(3)环节少,生产者通过平台直接与消费者相联系,减少了中间环节的分利,使生产者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

(4)更加自由灵活。卖家买家都是单个的企业或者个人,经营形式灵活多变。

C2C电子商务的劣势:

(1)不能解决农民因为无法上网而不能参与电子商务的问题。

(2)农户兼顾生产和销售,对农户的营销素质和电子商务应用能力都具有较高的要求,农户涉足电子商务的门较高。

互联网加农业如何打造电商助农新模式?

依托“互联网+”打造电商助农新模式可以 借助电商平台各方面资源优势,把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营销等新概念引入农业生产,传播“智慧农垦”理念,挖掘农垦产品与互联网融合新动力,构建与农垦现代农业相匹配的新型产业形态。

农村电商创新新模式有哪些?

当前农民电商营销新模式,各地党委政府推动各种要素农民电商营销新模式的重新配置和交叉融合农民电商营销新模式,促进农民电商营销新模式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电商营销新模式,催生出了大量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但是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产城融合、农业内部融合、产业延伸融合、功能拓展融合、新技术渗透融合、复合型融合等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严重不足。

在推进农业与加工、休闲旅游等多产业跨界融合发展,缺少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在探索发展智慧农场、定制服务、农业众筹等新业态和以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实现产业链相加方面办法较少,实现精准生产、透明生产,降低了中间环节费用,实现全程网上监管探索不够。

鼓励农村电商发展“线上营销、线下服务”“线下体验、线上交易”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制造业网络直销、微营销、网络团购等电子商务模式。努力增强自身竞争力。

农村电商发展模式有哪些

首先,农业电商需要理论创新

农业电商大致包括三大块,即农资电商、农产品电商和与农业相关服务的电商。农业电商的特殊规律,产生于农业自身的特点。比如,农业是一个生物过程、生命过程,不同于工业的物理过程、化学过程。它的季节性、非标性、环境生态依赖性等,是开展农业电商必须面对的因素。

其次,农业电商需要市场创新

农业电商的市场创新,必须充分依靠、发挥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市场的空白与痛点,需要通过市场创新去填补和用最有效率的方式去解决。“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距离市场需求最近,也最了解市场的痛点所在。

第三,农业电商需要商流创新

农产品的B2B,要从打通信息流,到实现信息、产品和资金三流合一的电商交易,需要有更多商流要素的加入。农产品B2C的产业链、供应链,恐怕也不能直接用于B2B、或用于B2B2C的电子商务。再加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虑,农产品B2B商流的创新,势在必行。

第四,农业电商的服务创新

现阶段,农业电商的发展越来越不仅限于开网店了,越来越依赖于相关的服务体系的支持。鉴于大多数地方农村市场的现状,构建和转型升级落在当地、O2O、上下行贯通的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已成为推进农村农业电商的战略任务。

农村电商是什么样的商业模式

建立农村集体农业,走生态化道路,根据自身的情况,饲养一些动物、植物等,来增加经济收入。提到生产力,提高单产量,生态农业模式,农村主要以农耕为主,而且为了保护本村的环境污染性的工厂不能办,农村应该是,有山保山有水保水山水有他们的优势适当建立小规模的农副产品加工链条,链条可多,但每个连接不可太大,即在环境的承受范围内。逐步提高本村的生态农业化,既是各个加工链条有机结合,达到长远发展。使农村逐步走向小康化。

目前流行的农村电商模式主要以工业品下行为主,农产品上行方面的探索刚刚开始,尚未形成具有较强推广意义的方法和模式,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 农产品的问题,农产品种类繁多,标准化程度低,难以形成一套具有普适性的做法;二是 农村的问题,我国有60多万个行政村,各地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千差万别,要想走出一条成熟的农产品上行的发展模式十分困难;三是 农村电商参与主体的问题,农产品上行需要一套集品控、物流和营销等为一体的服务体系,需要各个主体紧密协同配合才能完成这一体系的建立,而目前还未能看到这一协同配合机制的产生。

基于上述原因,从目前出现的电子商务模式中,我们可以观察出这样一个客观现象: 覆盖广度与覆盖深度呈负相关关系,即由于资源和组织的限制,如果企业追求覆盖广度,那么就做不到市场业务的深入发展;而一旦追求业务深度,那么在全国层面上就做不到广覆盖。对单个电商企业而言,农村战略最终是在覆盖深度和覆盖广度之间的平衡,而根据不同的企业定位和目标,深度和广度的侧重点又各有不同。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别人可以见仁见智,但就企业本身而言,覆盖广度和覆盖深度之间并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只是不同电商平台根据自身经营理念和目标的选择。

本地化是我国目前农村电商发展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所谓本地化简单来说就是“接地气”,是作为外来者的电商平台如何能与本地市场基础、环境和条件结合在一起,并形成合力的重要标志。在本地化的问题中,从微观角度看,需要理清外来电商和本地“店商”之间的关系,本地化要求外来电商能够很好地融入,并且能够帮助本地原有的“店商”实现信息化转型,两者之间的关系应该不是单纯的竞争,而是相互融合、共同进化;从宏观角度看,外来的电商平台应该能够促进农村原有的传统商贸体系,提高其流通效率,助益当地经济发展。但在实践中,如果不能处理得当,也会带来外来主体与本地主体、电商与店商之间的激烈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从理论推演以及从协调发展政策要求看,本地化是农村电商发展的趋势。实践中我们也同样能够观察到类似案例。例如在贵州仁怀,部分本地村淘合伙人合作成立电子商务公司,通过对特色产品的商业包装,在淘宝、微信等平台上实现不错的销售业绩,一方面解决了合伙人的收入问题以及部分被清退的合伙人的再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也为本地产品提供了新的销售渠道。这种来自基层草根自发的本地化努力如何与农村淘宝大平台有效衔接,将是农村淘宝未来发展中重要看点。

农村电商的长足发展必然要求不同参与主体的协同配合。中国的农村市场异常庞大且复杂,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未来很难在农村市场形成一个模式统吃的局面,上述农村电商主体基于自身条件、定位和目标,在实践中呈现出不同的模式,再加之其它诸如邮政、供销等,让农村电子商务市场格局空前复杂,这些主体如何有效协同配合是未来发展的重要课题。我们也注意到,这些主体之间的合作已经开始,比如,目前在浙江绍兴的“供销·淘实惠”,就是不同基因的农村电商主体协同配合的有益探索。

总体上讲,中国农村电商经过2015年的快速布局,今后很快将进入到各家电商互相角逐和渗透的“中盘绞杀”期。在这段时期,处理好上文所述的三条愈显重要: 首先,要依据自身定位,在诸如覆盖深度和覆盖广度等方面做好权衡取舍,集中资源围绕自身目标进行布局;其次,电子商务要趋利避害协调发展,就要与农村本土市场相结合,尽可能借用本地原有的资源,在与当地、与线下的融合中实现推动业态转型的目的;最后,农村电子商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参与主体的协同配合。

关于农民电商营销新模式和农村电商运营模式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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